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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白說:妳的網誌太閃,眼睛都要瞎了 (小抱怨)
真的很缺德嗎? 嗯...... (沉思中) 一點點囉!
【 旁白:喵的!好大一點 】
到目前為止,以及未來的兩三年
網誌對於我來說,都會是個很重要的媒介,至少會有六成的靈魂寄託在這裡面
放閃?炫燿? 這都不是最主要的目的
如果大叔跟奧蘭多布魯一樣帥氣!! 不然劉德華、梁朝偉也可以
我想這樣子放閃炫燿才更有其價值
咦? 我欣賞的明明就是林保怡...
【旁白:因為林保怡一點都不帥氣呀! 不信? 請看下圖】
高髮線、小眼睛、更可怕的是他已經四十四歲了......比我舅舅還要老
哈~ 離題太久了 閃不閃? 不是我的重點
想做且執行的就是「紀錄生活」這麼簡單
只不過碰巧這段日子裡,大叔如鬼魅般地揮之不去 (超恐怖的你都不知道)
如同先前說過的
「我覺得沒有必要刻意去營造自己是單身的假象」
我是大叔包的二奶嗎? (當然不是)
還是大叔的三姨太?四姨太?小老婆? (他敢!就給我試試看!)
大叔是隱藏版大玩偶? (呿~ 不好笑)
我要劈腿?大搞多人曖昧遊戲? (拜託~ 怎麼可能)
既然沒有「地下情人」這層詭異的顧慮,那也沒有低不低調的問題了
如果連合照都不敢拍、照片都不敢放、文章都不敢寫
那才真的是有問題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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