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晚回到家整理包包和皮夾才猛然想起

啊~~~ 我忘記那杯豆漿錢了!

爲了區區15元,我的名譽......你......回來呀  (泣)

我的名譽還真不值錢 

 

身為男生就應當要付錢?

經濟能力比較好就應當要付錢?

又不是父母子女之間有扶養關係,根本就沒有所謂的「理所當然」

立足點是因為對方疼你、願意不計較、選擇付出

 

同樣都是付錢

一個是插手站在旁邊不為所動,等著對方自動掏錢出來替自己買單

一個是主動要各付各的,對方笑著說不用才默默讓對方替自己買單

看在對方眼裡卻是兩樣心情吧

 

愛迪曾說過他前任小B是個非常好的人,願意養他

兩個人去逛街時

愛迪說了一句:「等下到了夜市我要吃豬血糕」

小B馬上拿了25塊塞在愛迪手裡

愛迪疑惑的問:「你給我25塊要幹嘛?」

小B回:「你不是要吃豬血糕嗎?等下讓你去買呀」

= ="

不過我覺得幫愛迪買回來比拿錢給他更貼心

 

我習慣即使是一點點的小事也都會紀錄在部落格上  ( 雜七雜八一堆東西 )

不管當下有沒有實際開口道謝

至少事後可以讓對方知道:我看到了、我感受到了、我很認真的記下來了

日後回顧過往的文章,也等於是在提醒自己:不要忘記了別人曾經為妳做過什麼


我知道很多東西根本就算不清楚

也不是堅持一定要斤斤計較、壁壘分明

只是......

我要提醒自己不能變成習慣、不能視為理所當然

你不計較是因為你疼我,這些我都知道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ㄩㄢˊ女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