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晚回到家整理包包和皮夾才猛然想起
啊~~~ 我忘記那杯豆漿錢了!
爲了區區15元,我的名譽......你......回來呀 (泣)
我的名譽還真不值錢
身為男生就應當要付錢?
經濟能力比較好就應當要付錢?
又不是父母子女之間有扶養關係,根本就沒有所謂的「理所當然」
立足點是因為對方疼你、願意不計較、選擇付出
同樣都是付錢
一個是插手站在旁邊不為所動,等著對方自動掏錢出來替自己買單
一個是主動要各付各的,對方笑著說不用才默默讓對方替自己買單
看在對方眼裡卻是兩樣心情吧
愛迪曾說過他前任小B是個非常好的人,願意養他
兩個人去逛街時
愛迪說了一句:「等下到了夜市我要吃豬血糕」
小B馬上拿了25塊塞在愛迪手裡
愛迪疑惑的問:「你給我25塊要幹嘛?」
小B回:「你不是要吃豬血糕嗎?等下讓你去買呀」
= ="
不過我覺得幫愛迪買回來比拿錢給他更貼心
我習慣即使是一點點的小事也都會紀錄在部落格上 ( 雜七雜八一堆東西 )
不管當下有沒有實際開口道謝
至少事後可以讓對方知道:我看到了、我感受到了、我很認真的記下來了
日後回顧過往的文章,也等於是在提醒自己:不要忘記了別人曾經為妳做過什麼
我知道很多東西根本就算不清楚
也不是堅持一定要斤斤計較、壁壘分明
只是......
我要提醒自己不能變成習慣、不能視為理所當然
你不計較是因為你疼我,這些我都知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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